肇慶市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肇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 市長:范中杰2017年12月25日).pdf
- word版文件下載:
-
特別提醒:word版是本站通過人工智能從pdf轉換成的word版本,正確率只有90%左右(正在通過訓練繼續提高準確率),排版恢復的也并不完全準確,沒有進行任何人工校對,VIP會員直接免費下載即可,普通會員無法通過點數下載,算是給VIP的活動。
特別提醒:word版是不完美的,錯誤較多,只能參考,有需要的可以少打一些字,別下載了找我們說word內容有問題,這是送給VIP會員的。
- 文檔部分內容預覽:
肇慶市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肇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 市長:范中杰2017年12月25日)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指導督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加強消防業務指導和專業培 訓。 第六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級政府部門應當按照 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的要求,加強本部門、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教育、民政、衛生計生、文化、商務、旅游、體育、 宗教事務、糧食等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將本行業(系統)的消防安 全標準化管理納入日常管理,制定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內 容,加強工作督辦、業務檢查、等級評定、考核評比等,組織開 展集中培訓、專項檢查,督促相關行業單位落實標準要求。 第八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網格 化管理,在當地公安派出所的指導下開展消防基礎信息采集、消 防安全巡查、消防安全宣傳等工作。 第九條按照國家標準要求應當建立志愿消防隊伍的鄉鎮、 街道和社區、行政村以及常住人口超過1000人的自然村,火災 高危單位和人員密集、性質重要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設有物業 服務管理單位的住宅小區,應當結合實際需要,組建志愿消防組 織,落實消防隊員、車輛裝備、執勤站房、經費保障要求,并納 入城鄉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發展改革、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加 強對志愿消防組織建設的規劃和管理指導。
第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托城市智能化管理應用平臺, 運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先進技術,整合政府、部門和社 會資源,構建社會化消防安全治理平臺。 第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應當加強消防安全 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常識的宣傳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 強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開展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增強本單位工作人 員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能力。 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等傳播媒體應當定期無償開 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公益宣傳。
評定標準第二章消防設施建設和管理
第十二條市政消火栓建設應當與城鎮建設統一規劃、統一 建設、同步發展,發展改革、城鄉規劃、水務、財政等行政主管 部門分別負責市政消火栓和天然水源消防取水設施的立項、規 劃、建設和經費保障。 第十三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需增設消防旁通管的,由 建設單位向當地供水企業提出申請;供水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 工驗收前安裝完畢。 第十四條市政設施主管部門負責市政消火栓和天然水源
消防取水設施的維護保養,實行屬地管理,經費納入當地人民政 府財政預算,確保?顚S。 第十五條單位負責建設的消火栓、居民住宅區用地紅線范 圍內設置的消火栓由產權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單位進行維護保 養。涉及多個產權人或使用單位的,產權人或使用人之間應當明 確消火栓維護保養責任。 單位消火栓的維修保養經費由單位承擔。小區消火栓保修期 內的維修保養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滿后的維修保養經費 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維修經費按規定納入住宅物業專項維修資 金支出范圍。 對于沒有住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老舊小區消火栓改造及 維護保養經費由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為市政消火栓使用部門。 單位和個人確需臨時使用市政消火栓的,應當向供水企業辦 理自來水使用手續,供水企業應當將辦理使用市政消火栓用水情 況及時報告水務主管部門、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 構。 經批準臨時使用市政消火栓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 使用,并指定專人操作,不得損壞、改變消火栓原狀。臨時使用 消火栓影響火災撲救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恢復原狀。 第十七條城鄉規劃部門組織編制新城區規劃、舊城區改造 規劃或者建設工程項目規劃審批時,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
設置消防車通道,加強停車場設施規劃建設。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審查城市道路停車位施劃方案時, 應當保障消防車正常通行要求。 第十八條市政設施主管部門負責在公共消防車通道和登 高場地設置統一標識,施工單位負責對建設工地的消防車通道及 滅火救援場地設置統一標識;物業服務企業負責在服務區域設置 消防車通道統一標識。 第十九條禁止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 通行。 消防車通道應當保持暢通,不得設置為園林綠化用地。 禁止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禁止侵占城市道路設置影 響消防車通行的停車場、設置妨礙消防車通行的障礙物或者堆放 物品以及亂搭亂建占用消防車道。戶外廣告牌、燈箱的設置,不 得影響外部滅火救援行動。 第二十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保障服務區域內消防車通道 的暢通,及時制止妨礙消防車通道正常使用的行為;經勸導拒不 改正的,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依法處 理。
第二十一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綜治、安
第二十六條商店、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 工。 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 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分 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安排專人監 護,并加強施工人員消防安全培訓,確保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 安全。 第二十七條汽車4S店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展示 廳與維修車間、維修車間與噴漆工段之間應當采用防火墻和耐火 極限不低于2小時的不燃燒體樓板分隔,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和 消防器材。 禁止在維修車間設置員工宿舍,汽車維修車間和噴漆工段不 得設置在民用建筑內。 第二十八條符合消防行政審批條件的學生校外托管機構 經營場所應當依法辦理消防審核、驗收,或者消防設計備案和峻 工驗收備案。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當加強學生 校外托管機構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對存在火災隱患的應當督促 整改;拒不整改的,由當地公安派出所依法處理,并通報教育行 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九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監督快遞、郵政行業落 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市場準入,確保建筑物和場所符合消
防安全要求。 第三十條電力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電力企業及用戶執行 電力法律、行政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電力企業每年對轄區 內公共供電設施、電氣線路開展檢測,及時消除火災隱惠。 供電企業應當加強檢查,對危害供電、用電安全,擾亂供電、 用電秩序或者用電單位、個人超負荷用電、違規拉線接電等可能 引發火災事故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并報告電力管理部門依法 處理。 第三十一條高層建筑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鼓勵高 層居住建筑每戶配備滅火器、滅火毯、自救呼吸和家庭用火災探 測報警器。 鼓勵在3層以上樓層每層窗口、陽臺等便于操作的部位設置 救生緩降器、逃生滑道或者逃生梯等逃生輔助裝置。 第三十二條對擬建、在建的住宅小區、居民樓院等居住類 建設項目,城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導 督促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規劃、建設電動車庫(棚),設置符 合消防安全標準的充電設備。 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提供的充電設備和充 電場所應當符合消防安全標準,充電場所應當配備相應消防器 材。 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應當加強防火檢查和 夜間巡查,及時發現并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
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及充電的行為,如制止無效 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 第三十三條老年人、殘疾人、兒童居住的建筑,社區綜合 服務設施等社區居民活動場所,位于棚戶區、城鄉結合部、傳統 文化村落和三級及以下耐火等級的老舊居民住宅,單位宿舍、出 租屋、農家樂、小旅館、地下居住空間等場所應當符合消防技術 標準要求,并推產安裝獨立感煙報警器、簡易噴淋等簡易消防設 施。 第三十四條農村居民自建房屋應當符合農村消防規劃和 消防技術標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農村居民自建 房屋的消防安全進行指導監督。 第三十五條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設置消防控 制室的,應當設置在建筑首層靠外墻部位,并能直通室外。 第三十六條公眾聚集場所及火災高危單位的經營管理者 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應當依法投保 火災公眾責任保險。保險人承保后應當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安 全隱惠的書面建議。 鼓勵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投;馂墓娯熑伪kU。
制度,每季度開展消防安全自我評估,每年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 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消防安全評估,并報送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 構。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對消防安全評估情況定期進行抽查, 每年向社會公告消防安全評估結果,消防安全評估結果納入火災 高危單位等級評定的內容,并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保監、征信 機構以及媒體通報消防監督管理情況。 第三十八條對于具有行業特點的火災隱患整改不力或者 因客觀因素火災隱患惠整改難度大,以及一個時期火災多發的行業 (系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及時通報相關行業(系統)主 管部門,并提請當地人民政府進行督辦。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 責成有關部門制定整改計劃并組織實施。 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了解掌握整改進展情況,指 導協調解決整改過程中的問題。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應當對火 災隱惠整改單位報告的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如實記錄整改情況并 存檔備查。 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發現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 重大火災隱惠應當及時報告本級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及時提請 本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 列入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在作出掛 牌督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責成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責任單 位制定整改措施阻燃標準,明確責任人、整改期限、資金及組織保障,及
時消除火災隱患。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指導督促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者責 任單位整改火災隱患。 第四十條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發展改 革、經濟和信息化、教育、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商務、衛生 旅游、質量監督、工商管理、銀監、保監等部門應當將消防安全 不良行為記錄及整改結果列入單位和個人的信用檔案。
第四十一條建設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私自增設 消防旁通管的,供水企業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并報告當地水務部 門依法處理。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單 位或者個人未辦理臨時使用手續擅自使用消火栓取水,或者未按 規定的時間、地點臨時使用消火栓的,由當地水務部門依照《中 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單位和個人臨時使用市政消火栓導致消火栓損壞、不能正常 使用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占用、堵塞、 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 安派出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處理。
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由城市管理和綜合 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用 作經營或出租的小場所、出租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者出 租方未組織租賃雙方書面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承租方未履行 消防安全職責的,由公安派出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商店、公共娛樂 場所在營業期間動火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使用 明火沒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的,由當地公安派出所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不按照本規 定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履行公共區域電動車消防安全 管理責任的,由公安派出所依法處理。 第四十七條火災高危單位不按本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開 展消防安全評估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 改正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為記錄的單位,并通報相關行政主 管部門和征信管理機構實施聯合懲戒。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虛假評估報告的,由公安機關消 防機構依照《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規定》處理。 第四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不按本規 定履行消防管理工作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依法追究有
關人員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確保無遺留重大火災隱患的情況下,由所屬部隊向屬地政府提出 移交。重大火災隱患未落實整改的建筑物和場所由原主管單位整 改后進行移交。 第五十一條本規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花紋板標準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27日印發
....- 民政標準 安全標準
- 相關專題: 消防